美国联邦税务局(IRS)更新业务利息支出扣除限制(第163(j)条)常见问题解答 FS-2026-14|2026年8月19日|公告 IR-2026-94 这些常见问题解答取代了此前于2025年12月23日以 FS-2025-09(PDF)发布的较早版本问答。 本事实说明(Fact Sheet)发布关于业务利息支出扣除限制的若干常见问题。 本次修订旨在: • 反映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TCJA)以及《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OBBB)对第163(j)条限制的修订; • 删除不再适用的《CARES法案》(原 Topic D)问答; • 将原先的 Topic E 重新指定为新的 Topic D,并澄清新 Topic D 中的“变更”一词仅指成文语言的特定修改,而非法律施行效果的改变——亦即 OBBB 对成文语言所作的某些修改仅是澄清现行法律的运作。为协助纳税人,新 Topic D 已修订以区分“法律实质变更”与“既有法律澄清”; • FS-2026-14 截至2026年8月19日有效,尚未反映此日期之后的法律变动。 这些问答旨在尽快向纳税人与税务专业人士提供一般信息,可能不涵盖特定纳税人的具体事实和情形,并可能在进一步审查后被更新或修改。由于这些问答尚未在《国内收入公报》中公布,IRS 不会依赖或用以解决案件;若某问答被证明是对特定纳税人案件适用法律的错误陈述,法律将决定该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尽管如此,合理且善意依赖这些问答的纳税人,在因该依赖导致税款少缴的范围内,不会受到包含合理原因减免标准的处罚(包括疏忽罚或其他准确性相关罚)。后续任何更新或修改都会注明日期;先前版本将保留在 IRS.gov,以便曾依赖先前版本的纳税人随时查阅。更多关于依赖的说明见 IRS.gov。 背景 以下是对业务利息支出扣除限制(亦称“第163(j)条限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TCJA)之前,国内收入法第163(j)条仅适用于公司支付或计提的某些利息。TCJA 大幅改变了第163(j)条限制。2020年3月27日,第163(j)条经《冠状病毒援助、救济与经济安全法》(CARES 法案)进一步修订。财政部与 IRS 于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发布第163(j)条项下的最终法规(财政部决定 9905 与 9943)。此外,《One, Big, Beautiful Bill》(公法 119-21)对第163(j)条作出了变更与澄清。本问答涵盖经 TCJA、CARES 法案及 OBBB 修订后的第163(j)条限制。 主题A:一般信息 Q1. 什么是第163(j)条对业务利息支出扣除的限制?(2026-08-19 更新) A1. 一般而言,纳税人可扣除在应税年度内支付或计提的利息支出。但如适用第163(j)条限制,某应税年度可扣除的业务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以下三项之和:① 纳税人在该应税年度的业务利息收入;② 纳税人在该应税年度调整后应税所得(ATI)的30%;③ 纳税人的 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限制金额的计算详见主题C。 Q2. 谁受第163(j)条限制约束?(2023-01-10 更新) A2. 对于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应税年度,该限制适用于所有拥有业务利息支出的纳税人,但符合第448(c)条毛收入测试(“豁免小企业”)的某些小企业除外。该限制不适用于某些选择适用型行业以及某些豁免行业(见主题B)。 Q3. 第163(j)条限制项下的毛收入测试是什么?(2026-08-19 更新) A3. 一般而言,企业若不属于第448(d)(3)条所定义的税收庇护,且此前三年平均年毛收入不超过阈值,即通过第448(c)条的毛收入测试。该2500万美元毛收入金额按年根据通胀调整:2024年通胀调整后金额为3000万美元;2025年为3100万美元;2026年为3200万美元。 Q4. 我的2021—2023年平均年毛收入超过3000万美元,使我在2024税年受第163(j)利息限制;其中部分利息被限制并结转至2025年。若基于2022—2024税年的平均年毛收入降至3100万美元以下,申报2025应税年度时是否仍受限制?(2025-12-23 更新) A4. 否。尽管你在2024应税年度受限制,该限制在2025应税年度不适用于你。2024年结转至2025年的不可扣除业务利息支出,连同2025年业务利息,在2025年不受限制,因为你的2022—2024平均年毛收入低于3100万美元,故无需为2025应税年度计算第163(j)限制。本答案假设你仅经营一项非选择适用、非豁免的行业。 主题B:豁免行业 Q1. 哪些企业符合豁免行业资格? A1. 以下为豁免行业:作为雇员提供服务的行业;选择豁免的某些不动产行业;选择豁免的某些农业企业;以及某些受监管公用事业行业。 Q2. 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或农业企业如何作出豁免行业选举?(2026-08-19 更新) A2. 纳税人可通过遵循 Treas. Reg. §1.163(j)-9 规定的程序作出选举,包括在选举应税年度及时提交(含延期)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附上声明。参见税收程序 2018-59、2021-09、2026-17。豁免小企业即使不受第163(j)限制,也可作出豁免行业选举。一旦作出,该选举通常不可撤销并对该行业此后所有年度具有约束力;特定终止或撤销情形见 Treas. Reg. §1.163(j)-9 及税收程序 202.。声明须包含:纳税人名称、地址及社保号或雇主识别号;对选举行业的描述(含主要业务活动代码);以及声明其系基于第163(j)(7)(B)条(不动产)或第163(j)(7)(C)条(农业)作出选举。 Q3. 作出豁免行业选举有何后果?(2026-08-19 更新) A3. 若作出房地产豁免行业选举,该选举房地产行业中持有的下列资产须采用替代折旧制度(ADS)折旧,且不符合第168(k)条额外折旧扣除:非住宅不动产;住宅出租房产;合格改进财产。若作出农业豁免行业选举,该行业中持有的回收期为10年或更长的任何财产须采用 ADS 折旧,且不符合第168(k)条额外折旧。 主题C:确定第163(j)限制金额 Q1. 就第163(j)条而言何谓“利息”?(2023-01-10 更新) A1. Treas. Reg. §1.163(j)-1(b)(22) 定义“利息”以确定第163(j)条项下的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涵盖任何作为使用或迟延支付货币补偿而支付、收取或计提的金额,并包含债券溢价、保理收入及受监管投资公司股息等视同利息的项目,另含反避税规则。 Q2. 什么是业务利息支出?(2026-08-19 更新) A2. 业务利息支出是可合理分摊至非豁免行业(non-excepted trade or business)的任何利息支出。除依第263(g)或263A(f)条资本化的利息外,业务利息支出包含其他所有可分摊至非豁免行业的利息支出。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亦属业务利息支出。 Q3. 什么是业务利息收入?(2023-01-10 更新) A3. 业务利息收入是可计入总所得并可合理分摊至非豁免行业的利息收入。 Q4. 如何计算 ATI(ATI 限制)?(2026-08-19 更新) A4. ATI 通过取该应税年度的应税所得(如同第163(j)条不限制任何利息扣除),再加减特定金额计算。加回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利息支出;净营业亏损扣除;第199A条合格营业所得扣除;2022年1月1日前或2024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税年中的折旧、摊销或折耗扣除;资本亏损结转;以及任何不可合理分摊至非豁免行业的扣除或亏损。减除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利息收入;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就财产出售或处置(可发生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税年)而言,2022年1月1日前或2024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税年中该财产的允许或应允许折旧、摊销或折耗中的较大者;以及任何不可合理分摊至非豁免行业的所得或利得。 Q5. 什么是 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2026-08-19 更新) A5. 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是为 floor plan 融资债务支付或计提的利息。该债务用于为持有待售或出租的机动车融资,并以所取得的存货作担保。机动车包括:在公共道路上运输人员或货物的自行式车辆;船舶;以及农业机械或设备。就 floor plan 而言,机动车亦包含任何设计用于休闲、露营或季节性使用、提供临时居住空间、且设计为由机动车牵引或固定至机动车的拖车或房车(2024-12-31之后开始的税年适用)。 Q6. 因第163(j)限制当年无法扣除的业务利息支出如何处理?(2026-08-19 更新) A6. 当年依第163(j)条被拒绝扣除的业务利息支出结转至下一应税年度(“不可扣除业务利息支出结转”)。若限制持续适用,该结转在次年可能被再次限制。合伙企业和S公司有特殊规则(见 Q9)。 Q7. 若同时从事豁免行业与非豁免行业,如何确定第163(j)限制?(2023-01-10 更新) A7. 可合理分摊至豁免行业的利息支出不受第163(j)限制;同样,可合理分摊至豁免行业的所得、利得、扣除或亏损项目在确定限制时予以排除。纳税人应在豁免与非豁免行业间分配税务项目,通常依据在两类行业中使用资产的计税基础比较进行分配。 Q8. 第163(j)限制如何适用于合伙企业和S公司?(2026-08-19 更新) A8. 第163(j)限制在合伙层面适用:可扣除业务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合伙企业业务利息收入、合伙企业 ATI 的30% 与合伙企业 floor plan 融资利息支出之和。被限制部分(EBIE)按非单独列示损益的 same manner 分配至各合伙人。S公司在公司层面适用,被限制利息不在股东间分配,而在公司层面结转。 Q9. 合伙人计算第704(d)基差亏损限制时如何处理相关业务利息支出?(2025-12-23 新增) A9. Treas. Reg. §1.163(j)-6(h) 规定了由可扣除业务利息支出、豁免实体业务利息支出、当年分配或既往依第704(d) suspensions 的 EBIE(负第163(j)支出)组成的单独第704(d)亏损类别。确定该类别限额后,可扣除业务利息支出优先于任何 EBIE 或负第163(j)支出计入。 Q10. 第163(j)限制如何适用于公司合并集团?(2023-01-10 更新) A10. 第163(j)限制在合并申报层面适用,合并集团具有单一限制。计算时,合并集团的业务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分别为其成员之和;ATI 依据 Treas. Reg. §1.1502-11 确定的集团应税所得计算,而不考虑第163(j)的结转或拒绝扣除。 Q11. 第163(j)限制是否适用于外国公司?(2026-08-19 更新) A11. 是。该限制适用于依据 Treas. Reg. §301.7701-3(d)(1) 分类相关的任何外国公司(特定 CFC)。CFC 通常视同国内C公司适用;CFC 集团选举下按 Treas. Reg. §1.163(j)-7(c) 计算单一限制。从事美国贸易或经营的外国公司亦适用,Prop. Reg. §1.163(j)-8 提供 ATI 与限制计算规则。 主题D:OBBB 的变更与澄清 注意:本主题D中“变更”仅指成文语言的变更,而非法律施行效果的改变;本主题相对 FS-2025-09 已修订,以区分法律实质变更与既有法律澄清。 Q1. OBBB 作出了哪些变更与澄清?(2026-08-19 新增) A1. 纳税人应注意 OBBB 对第163(j)条的四项变更与澄清: ① 对2024-12-31之后开始的税年,在计算 ATI 时将折旧、摊销或折耗扣除加回应税所得(2021-12-31之后、2025-01-01之前开始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