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对外投资项目资料(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收回/处置、投资损失)与原始申报资料,重新核算历年少计收入风险,按合伙人性质(自然人/法人)分类提出合规建议,最终以自查补税结案,未进入稽查、未受处罚,并避免合伙人诉管理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