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双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同意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浙江双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730,证券简称:双鸟锚链)因企业发展需要,主动申请终止挂牌。2018年12月,公司首次申请终止挂牌并发布摘牌公告后,发生了投资者故意从其关联方高价买入公司股票并要求公司高价回购的情形,对该公司终止挂牌产生障碍,公司不得不撤回摘牌申请。 2020年5月,公司再次申请终止挂牌并聘请本所作为专项律师,本所律师基于股票交易事实及路径,在异议股东权益保护安排措施上设置相应条款,如通过非集合竞价交易取得股票的成本价不作为回购参考价,以此打击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因此,在本所律师的调查、分析、研究下,双鸟锚链本次终止挂牌拒绝了投资者8元的回购价格,并制定了公允的1.2元回购价,回购价格合理,获得股转公司认可,双鸟锚链完成了本次摘牌。 双鸟锚链从事船用锚链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美国ABS、德国GL、俄罗斯 RS、挪威DNV、法国BV、英国LR、意大利RINA、日本NK、韩国KR、中国CCS 等国内外船级社的认证,并获得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的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可,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亦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及研究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拥有多项知识产权。 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审查异议股东股份交易情况、拟定与异议股东沟通文件、回复异议股东申请文件、审查终止挂牌合规性并出具终止挂牌法律意见书、拟定股转审核意见回复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