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启赋税所 在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不断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G60科创企业赴境外投资的计划日趋增加。同时,中国已实质性加入经合组织共同申报准则(CRS)、“金税四期”(智慧税务)的即将落地,G60科创走廊企业如何合法依规在境外投资,降低在境外投资及经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期节目邀请到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委委员、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钟黎峰律师,为大家介绍企业赴境外投资(以美国为例)税收风险防控的相关法律及税务知识。 “金税四期”通过税务数据智能归集和智能展现,实现金融、海关、市场监管、公安、支付平台等其他涉税方数据共建、数据共享、数据协同、数据治理。CRS则通过海外机构账户,交换纳税人的资产及个人信息,如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有现金的基金或者保险合同、年金合约、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金税四期”与CRS的两相结合,使纳税人国内外的财产信息无所遁形,纳税人企业在境内外的税务合规将变得十分重要。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重要主权之一,全球各国的税收制度、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等大相径庭。以美国为例,其税收体系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构成: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为主,州税以销售与使用税为主,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居民纳税人的认定、税收减免措施、征税制度等方面,与国内相比亦有很大的不同, 美国政府要求所有外国政府在进行投资之前,要与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 CFIUS 先进行协商,否则 CFIUS 会建议对于可能弱化竞争或形成垄断的商务交易启动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从税务角度而言,企业赴美投资最主要的影响是“肥咖条款”和中美税收协定。 美国对于反避税、反洗钱的措施有《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中美间还签订有中美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等4份文件,共同构成了中美税收协定的规范总体,不仅包括实体性税收规范,而且包括程序性税收规范。上述法律文件对G60科创走廊企业前往美国投资的税务事项有着深远影响。 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黎峰以赴美投资为例,介绍了G60科创走廊企业境外投资时,从税收风险防范的角度应关注的具体事项,一方面介绍美国的基本税制、申报程序、主要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分析境外投资时需要考虑的主要税务风险点(如不实申报的刑事风险、避免双重征税、未保持合理商业目的时的后果等),旨在帮助G60科创走廊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合规经营、降低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