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启赋税所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上海市财政局于3月11日就财政部《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召开调研会,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律协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3月11日 市财政局调研会 市律协副会长徐培龙、市律协财税委主任陆易代表律师行业首先发言。 钟黎峰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协财税委委员、上海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各位领导、同事一起对律师行业遇到的财税事项向主管机关建言献策。同时作为一名cpa和税务师,对《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处理提出反馈建议。 3月11日 市财政局调研会 钟黎峰提出: 1、会计处理方面 1)《小企业会计准则》虽已是适用于小微企业的准则,但其主要适用于工商业企业,部分科目设置、报表列示与律师行业仍有较大差距,如报表中列示存货科目的各项二级科目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建议合并列示为一级科目“存货”即可。 2)鉴于我国已实现全行业营改增,且增值税为价外税,故利润表税金及附加下“营业税”建议删除。 2、财税处理方面 1)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应付合伙(或个人)律师酬金”二级科目,但根据国税发[2000]149号,出资律师本人工资等不得税前扣除,将存在财税处理差异; 2)根据征求意见稿,业务协作款可在收到款项时不确认收入并计入“其他应付款”,但实务中,客户要求律师事务所全额开票,而应支付给合作方的“业务协作款”将通过协作方向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的方式支付给相关协作方,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 其他各位律师行业代表均提出了相应立法反馈建议。 启赋税所 启赋(上海)税务师事务所系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行政登记的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税务服务机构,可从事《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法定业务,专长于资本市场业务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税务检查及税务合规、家族信托及家族财富管理等税务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需求领域。启赋专业人士同时持有保荐代表人资质、注册会计师资质,集合同时具备投行、律师、税务师经验的复合型专业人士,执业税务师中100%同时具备CPA资格,2/3同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关联方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各项法定业务,专长于证券(IPO、并购重组、债券发行)、金融(银行、信托、基金、ABS)、境内外股权架构设计(VIE)、内控规范(SOX)等资本市场业务,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质备案,同时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415家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之一,律所的执业律师(证券业务方向)均同时具备证券、财务领域的资质和工作经验。